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为加强古籍保护,促进文化传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负责对全国的文献收藏单位进行古籍普查,并从善本古籍中挑选、确认国家珍贵古籍,建立并公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2392部。

2009年6月,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4478部。

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2989部。

2013年4月,国务院批准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1516部。

2016年5月,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899部。

202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752部。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北京市属古籍收藏单位入选藏品

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北京市属古籍收藏单位入选藏品

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北京市属古籍收藏单位入选藏品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北京市属古籍收藏单位入选藏品

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北京市属古籍收藏单位入选藏品

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北京市属古籍收藏单位入选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