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故唐律疏议三十卷 (唐)长孙无忌等撰 佚名释文 纂例十二卷 (元)王元亮撰 元余志安勤有堂刻本 二函二十三册

 

半叶十二行二十四字,小字双行字同,细黑口,四周双边,双顺花鱼尾,框高19.6厘米,宽13.1厘米。

 

长孙无忌(594-659),字辅机,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官至太尉、检校中书令,封齐国公,博涉书史,尝与撰《隋书》诸志。《旧唐书》卷六十五、《新唐书》卷一〇五有传。王元亮,字长卿,汴梁(今河南开封)人,元泰定间在世,仕为江西行省检校官,精刑名之学,事迹见元柳贯《故唐律疏议序》。

 

唐律为唐太宗诏房玄龄等增损隋律而成,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撰为义疏行之。律文凡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十二篇三十卷。长孙无忌等义疏有三目,曰疏议、问答、注,俱次于律文每节之下,其疏议条分缕别,句推字解,阐发详明,能补律文之所未备;其设为问答,互相辨难,精思妙意,层出不穷,剖析疑义,毫无疑剩。元泰定间江西儒学提举柳贯命校刊此书,每篇末附以佚名《释文》及王元亮《纂例》。王氏《纂例》体例精良,正如元刘有庆《故唐律疏议序》所云之“以唐律析为横图,用太史公诸表式,经纬错综成文,五刑三千如指诸掌”,颇便观览。《四库全书总目》对此书评价甚高,称上稽历代之制,其节目备具,足以沿波而讨源者,要惟唐律为最善,此本所附之释文及纂例亦颇可以资参订也。

 

此本为元余志安勤有堂刻本。建安(今福建建阳)余氏经营书业长达五六百年,至元代以余志安勤有堂影响最大。勤有堂所刻之书受到官私各家推重,被视为建阳坊刻的典型代表,其书今可考者有二十余种,此即其一。

 

书中钤“毗陵周氏九松迂叟藏书记”、“周氏允元”、“周良金印”等印章。

 

入选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00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