渼陂续集三卷 (明)王九思撰 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翁万达刻本 一函三册
半叶十行二十一字,白口,四周单边,框高17.7厘米,宽13.4厘米。
王九思(1468-1551),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今陕西户县)人。明弘治九年(1496)进士,由庶吉士授检讨。正德四年(1509)升任吏部员外郎、吏部郎中。次年宦官刘瑾败,因王九思与其是陕西关中小同乡,被名列瑾党,贬寿州(今安徽寿县)同知,复勒令致仕。王九思仕途不达,却称名于明代文坛,弘治正德间,与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共同反对“台阁体”,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复古运动,为明代“前七子”之一。著有《渼陂集》十六卷、《渼陂续集》三卷、《碧山乐府》四卷、《碧山诗余》一卷、《南曲次韵》一卷、《杜子美沽酒游春记》一卷、《中山狼院本》一卷等。《明史•文苑传》附见李梦阳传中。
王九思先有《渼陂集》十六卷,嘉靖十二年(1533)其门人王献刻之于山西;《续集》三卷乃九思晚年之作,嘉靖二十五年翁万达刻之于鄠邑。《渼陂续集》共收赋二篇、古体八首、五言古十八首、七言古二十三首、五言律一百二十二首、七言律七十三首、五言绝句二十七首、七言绝句三十三首、杂着五篇、序十三篇、记八篇、碑四篇、志铭二十三篇、表二篇、传四篇。卷前有嘉靖二十四年(1545)张治道《渼陂先生续集序》、嘉靖二十五年翁万达《渼陂续集序》。《渼陂集》十六卷与《渼陂续集》三卷共入《四库全书》别集类存目。
此本书末有王璥(字式儒)题跋两篇。钤“王璥”印。
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05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