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华岳全集十一卷 (明)李时芳撰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自刻清补刻本 一函六册

 

    半叶十行二十字,白口,四周单边,单黑鱼尾,框高22.2厘米,宽15.6厘米。

 

    李时芳,号新溪,明代广西人。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以兴化同知摄知县,两度抗击倭寇,同人谓“御寇以卫民,改城以兴学,其功巨,为文纪之。先是时芳摄惠安,能为民御灾捍患,惠民思其泽亦纪绩焉” 。(《[民国]同安县志》卷三十五)嘉靖三十八年(1559)官华阴县知县。嘉靖四十一年(1562)奉命修志,“越明年冬初,新刊果成” 。

 

    该书卷首有裴绅、刘大用序、唐玄宗御制碑序略各一篇,岳图四幅,卷一为华山古绩,卷二为碑记,卷三为御祭文,卷四为歌,卷五为赋,卷六至卷十一为诗。《千顷堂书目》著录该书为十卷,李榕《华岳志》序云是集作十三卷,皆为讹误。十三卷本乃万历时张维新、马明卿等重撰增补之本,《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存目著录即为此本。据文献记载,华山有志,最早始于宋代,其后历代均有编修。时至今日,明代以前的华山志书中,北宋卢鸿所撰《华山记》一卷、元史志经所撰《华山志》十四卷皆已佚,金王处一所撰《西岳华山志》所存已经是明万历时王民顺增补之本,所以现存明代所修最早的华山志当为李时芳所修之《华岳全集》十一卷本。

 

    虽然张维新十三卷本是因“时芳书多舛错”而重加铨叙,但李时芳自刻本却是该书现存最早版本,也是保存较完整的一种,其内容也较为全面,保存了此书的原貌,因此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版本价值。 

 

    此本钤有“永年伯章”、“王栋之印”、“家世珍臧”等印章。

 

    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04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