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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完成《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

作者: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 史丽君 发布时间:2021.01.15


    2020年6月,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完成《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并提交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为2007年以来开展的北京市属古籍藏书单位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做了系统的阶段性总结。现将本工作报告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2019年5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下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关于提交〈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家中心发[2019] 2号),通知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编制各辖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并提交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接到通知后,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响应,充分意识到编制一份完整的工作报告对于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而言,编制《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可以更加全面地梳理上一阶段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情况和成果,更为系统地呈现古籍普查的各项数据,为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为政府确定古籍保护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古籍保护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提供支撑和依据。

    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首先全组研读“《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编制规范”,在编制规范的框架下,普查人员分工合作,系统梳理往年古籍普查登记成果的基础数据,并及时查漏补缺。准备工作完成后,在2020年初正式启动了报告文本的编制工作。《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工作背景、工作情况、数据汇总、数据分析、主要成果。报告要求以古籍普查登记数据资料的量化分析为重点,突出古籍普查对于国情调查和古籍保护事业的重大价值。因此,在报告中,除了文字内容,特别用图表的方式展示了古籍收藏单位统计分析、对现存古籍版本类型及版本时代的统计分析等,并总结了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在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中的实践经验。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北京市属古籍藏书单位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收尾之年,《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报告》作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成果统计和最终工作报告,对于全面了解市属单位古籍存藏情况、建立古籍总台账、加强各藏书单位对古籍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