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世界读书日前夕,由光明日报社、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全国省级古籍保护中心联合主办的“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在京启动。国家图书馆馆长兼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韩永进、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兼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国内著名学者、古籍保护专家李致忠、程毅中、白化文,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何东平、副总编辑沈卫星、评论部主任包霄林出席启动仪式并发言。
中华古籍作为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的根脉。“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大古籍保护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公众古籍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民了解古籍、阅读古籍、保护古籍的良好氛围,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也正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特别指出的“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的讲话精神。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海内外公众,征文主题包括与中华古籍阅读相关的故事、阅读感想感受,与古籍历史、收藏、鉴定、普查、修复、整理、保护相关的个人经历、故事,以及其他与中华古籍相关的内容。作品须为原创且未经任何正式出版物刊发,紧扣“我与中华古籍”的主题,每人投稿数量不限,文章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投稿时间截止至2014年6月14日。
来稿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从中遴选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组织奖,奖金500-10000元不等,获奖文章在《光明日报》、光明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刊发,欢迎社会公众和古籍保护工作者积极参与。
“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宣传推广工作重要举措之一。“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自2007年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务院颁布4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有11375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66家单位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国28个省、市和2家中央直属机关单位的500余家古籍收藏单位完成了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文化部成立了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培训古籍保护人才6394人次,古籍保护人才培养走上科学化轨道。
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作为国家总书库,“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执行机构,肩负着“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的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大古籍保护宣传推广工作,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先后举办了8个国家珍贵古籍和古籍保护大型展览、50多个全国古籍保护巡展,举办各类型古籍保护讲座50多场次,并与媒体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让珍贵古籍走进大众。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典籍历代相传,延续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公众古籍保护意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光明日报社、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等单位共同主办“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一)与中华古籍阅读相关的故事、阅读感想感受;
(二)与古籍历史、收藏、鉴定、普查、修复、整理、保护相关的个人经历、故事;
(三)其他与中华古籍相关的内容。
二、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不限,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三、征文要求
(一)紧扣“我与中华古籍”主题,题目自拟,文体不限。文章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二)原创且未经任何正式出版物刊发。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如有抄袭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每人投稿数量不限,文章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
四、评奖办法
活动组织方将从中遴选优秀文章,向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选取优秀作品刊发在《光明日报》、光明网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上。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8000元/人。
二等奖:8名,奖金5000元/人。
三等奖:20名,奖金2000元/人。
优秀奖:50名,奖金500元/人。
组织奖:5个,奖金10000元/家。
六、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2014年4月22日-2014年6月14日
2.投稿邮箱:wygj@nlc.gov.cn
3.邮件标题及提交的文件请以“(征文投稿)+文章题目+作者姓名”的格式命名,并将以下附表粘贴在征文文档开头。
4.咨询电话:010-88544649
七、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光明日报社
附:表格
征文题目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邮箱 | 电话 | 通信地址 | 所在省份 | 授予主办方版权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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